一起长达6年的房屋产权纠纷,在市政府督办组的调解下有了说法,100余家购房户那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 3月15日上午,几名群众来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分局城南工商所称:他们是市城区通泉街“ZS”楼住户代表,专门来反映所购房屋办产权遭遇的烦恼,请“12315”为其主持公道。
原来,某开发商于2000年在通泉街修建了一座“ZS”商住楼,120户住户中有30余户系还房户。事隔6年后,开发商才把房屋产权证办理下来,但房主在领取产权证时又遇到了麻烦:
一是开发商以代办产权证等相关手续为名,向住户收取较高的费用,且未出示正式发票;二是由于面积差异相互找补费用没有按原合同与原还房户的协议执行,住户曾与开发商多次进行协商未果。
投诉当即引起城南工商所所长邹敏的重视,立即展开调查。经了解,该房屋是拆迁房,存在着许多历史遗留问题。为解决这些遗留问题,市政府派出了督办组,专门就该房屋的安置、办证等事项进行具体督办。
掌握到这些情况后,工商所立即与督办组取得联系,并与住户代表、开发商代表共同召开“调解会”。经过双方代表各自阐述、举证后,工商所根据双方提供的依据及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经过4个小时的协商和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如下协议:
一是关于购房户要求开发商出具办证发票的问题。由于该处房屋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开发商在办证过程中,税务和房管部门只开具了一张发票,没有分户开票,因此就由开发商将应补房款、应缴税费等具体事项进行明确后开具清单,由开发商签字后交予消费者;二是关于购房户中有7户存在找补费用的问题。开发商承诺在2个月时间内将所欠住房的费用全部予以补清;三是关于还房户领取产权的问题。目前,还房户中大部分由开发商垫资办理了产权,由于部分人员没有在家,相关资料没有收齐,尚未办理产权,对已办回产权的还房户,由开发商在近期内按双方原签订的合同立即核算,并及时发放产权证,对尚未办理产权证的,由开发商负责继续收集资料,办理产权。
双方对此无异议,一桩长达6年的房屋纠纷终于有了说法,4名消费者代表带着微笑满意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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