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别墅新闻 别墅洋房 别墅生活 别墅装修 别墅鉴赏 别墅庭院 福墅下载 电子地图 深度报道
地块区域
项目名称
价格类型 价格 物业类型  
您现在的位置: 福建别墅网 >> 别墅新闻 >> 中外地产 >> 文章正文
  节能验收不合格商品房不得出售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福州日报    更新时间:2007-9-29

  从河北省建设厅获悉,《河北省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实施办法》将于10月20日起施行,其中明确规定,建筑节能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商品房现售。

  河北省规定,房地产开发单位应当将所售商品住房的节能措施、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指标等基本信息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并在《住宅使用说明书》中予以载明。商品房现售前,应通过包括建筑节能工程验收在内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对未组织建筑节能工程验收、建筑节能工程验收不合格或者对不合格按合格验收的,不得进行商品房现售。

文章录入:陈霞    责任编辑:陈霞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报道:
    提高土地利用率  大套型商品房将被严控
    发改委仍限制别墅开发 商品房空置面积继续下降
    暴利超过商品房 小产权房后的黑交易不容小觑
    厦10月商品房成交量骤减
    商品房不节能将不得销售
    商品房买卖网上操作须由报备员完成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监管工作的通知
    租金房价严重背离 当前商品房炒作面临3大风险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发表评论:
    姓 名: * Oicq:
    性 别: Msn:
    E-mail: Icq: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专题栏目 更多>>
      最新推荐 更多>>

      热点文章 更多>>

     
    版权所有-福建别墅网 闽ICP备07053304号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免责声明